今天想和大家一起玩?zhèn)€游戲,名字叫“大家一起來找茬”,你能區(qū)分下面這些圖片中有什么不同嗎?

先來個簡單的,請大聲告訴小編左和右都是什么品牌:


中級版本:


高級版本:


嗯,如果看完這三張對比圖的你是這個表情——


別著急,每經(jīng)小編()接下來都會一一給你解釋的~

你所見的新百倫,并不是那個“新百倫”

上面兩張帶N字的鞋子,你知道哪雙是新百倫,哪雙又是NewBalance嗎?雖然我們平時都直接把“NewBalance”簡稱為“新百倫”,但是,從現(xiàn)在開始,你得改口啦。

據(jù)北京商報27日消息,近日,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(以下簡稱“廣東高院”)公開宣判新百倫商標權糾紛案,終審判決雖然依舊認定新百倫貿(mào)易(中國)有限公司(為了大家更好地理解下面的內容,下面簡稱其為美國新百倫)構成侵權,但一審的9800萬元賠償款被改判為500萬元。

這樣的判決意味著,新百倫品牌不再被視為NewBalance(以下簡稱“NB”)的山寨品牌,而是被依法保護的國貨品牌;同時,NB在內地也第二次失去了中文名字。


公開資料顯示,NB于1906年在美國創(chuàng)立。2006年,上海新百倫公司成立,主要負責在國內銷售NewBalance運動鞋系列產(chǎn)品,很快便占領了很大的跑鞋市場份額。在此過程中,為了適應中國市場文化,這家美國公司選擇了使用“新百倫”的中文名進行宣傳和營銷,在其宣傳產(chǎn)品的廣告中使用“新百倫NewBalance”標識。

據(jù)財經(jīng)網(wǎng)消息,在原告周某倫的眼中,美國新百倫是法律意義上的冒牌貨,理由有如下這幾點:

1.商標注冊時間。1996年,周某倫(原告)的家人首先注冊了“百倫”商標(第865609號“百倫”注冊商標核定使用在第25類“服裝,鞋,帽,襪”等商品上,于1996年8月21日獲準注冊)。該商標于2004年4月經(jīng)核準轉讓給周某倫。后來,周又注冊了一系列“聯(lián)合商標”,即第4100879號“新百倫”注冊商標也同樣核定使用在第25類商品上,他于2008年1月獲準注冊該商標。同時,周某倫還設立了企業(yè),生產(chǎn)以“百倫”、“新百倫”為商標的男鞋產(chǎn)品,并在大型商場設有銷售專柜。


▲周某倫在中國商標網(wǎng)上申請的商標

看完上面的內容,每經(jīng)小編()提醒大家,現(xiàn)在有兩種被大家稱之為新百倫的鞋,一個是美國品牌,一個是國產(chǎn)品牌。

周某倫認為,由于美國新百倫在網(wǎng)店以及專賣店出具的購物小票“感謝您購買新百倫產(chǎn)品”中會讓人混淆“新百倫NewBalance”和“新百倫”,抑制了原告建立和拓展“百倫”、“新百倫”商標價值的空間,構成商標侵權。

2.“NewBalance”的翻譯應是“新平衡”而非“新百倫”。美國新百倫以前叫“紐巴倫”,即便按照中文翻譯,“NewBalance”也應當是“新平衡”,而非“新百倫”,其關聯(lián)公司NewBalanceAthleticShoe,Inc,也稱為“新平衡運動鞋公司”。

不管怎么說,中國新百倫贏了。這意味著,新百倫不再是所謂總統(tǒng)都在穿的慢跑鞋了。也意味著當你再見到新百倫的時候,不要再“嘲笑”它是NB的山寨品牌了,它是被依法保護的國貨品牌!

你覺得哪個“新百倫”更好看?

不管是你中國新百倫的粉絲,還是美國新百倫的擁躉,每經(jīng)小編()需要告訴你,文章開始那兩只鞋的答案:上面是中國新百倫,下面是美國新百倫的產(chǎn)品(即NB)。

那如何區(qū)分中國新百倫和NB呢?注意這幾張細節(jié)圖就可以了:

左視圖:



右視圖:



其他視角:




有些洋品牌很苦惱

拋開新百倫的這場風雨,前陣子曝出iPhone6抄襲的消息讓不少“果粉”心碎不已。

6月16日,根據(jù)北京知識產(chǎn)權局裁定,蘋果iPhone6與iPhone6Plus兩款手機的外觀設計,侵害深圳佰利公司的專利權,并責令蘋果公司停止銷售、中復公司停止許諾銷售和銷售被控侵權產(chǎn)品。



▲100C與iPhone6對比圖

每經(jīng)小編()翻閱了一下,發(fā)現(xiàn)這個100C手機還是在2014年,也就是iPhone6推出的時候,就在網(wǎng)上吵著蘋果的iPhone6抄襲了他家的手機,當時還在網(wǎng)上列出了所謂7個“鐵證”。

北京市知識產(chǎn)權局之所以認定蘋果抄襲,是因為“經(jīng)過對比,蘋果公司的iPhone6和iPhone6Plus兩款手機與佰利公司的‘手機(100C)’雖存在一系列的差別,但均屬于一般消費者難以注意到的‘微小差異’,故應當認定二者無顯著區(qū)別,落入涉案專利的保護范圍。

早在2014年,還有一位自稱“百加手機設計師”的微博用戶就曾經(jīng)發(fā)表長文指責蘋果iPhone6抄襲,不過兩年后,蘋果還在,而百加手機卻逐漸淡出了公眾的視野。

和蘋果產(chǎn)品“杠上”得還有唯冠。二者“糾纏”不清的是iPad的商標權。就是每經(jīng)小編()在文章開頭提到的中級版本:


事情的經(jīng)過大概就是這個樣子↓


此外還有眾所周知的“飛人喬丹”也曾在中國因商標案連吃敗仗。對手就是喬丹體育。


▲左:飛人喬丹;右:喬丹體育

2002年中國南方一家體育用品商更名喬丹體育,隨后的2002年4月16日,喬丹體育在中國注冊了“喬丹”“QIAODAN”文字商標以及對應圖形商標,同時,邁克爾·喬丹的兩個兒子的名字“杰弗里喬丹”“馬庫斯喬丹”也被這家企業(yè)先下手為強,給注冊了。

在這期間,喬丹體育曾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反訴喬丹,索賠800萬美元。其援引《民法通則》稱,對姓名權的保護適用于中國境域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人,但MichaelJordan作為美國公民,不符合上述條件,因此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。

所以,每經(jīng)小編最開始出的三道題,你都做對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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